紧急援助
紧急援助项目
项目简介
早期发现突遇经济、社会困境的人,及时提供生活费、医疗费、居住费用等,帮助他们尽早脱离危机的制度
援助对象
突遇危机情况导致很难维系生活的家庭(危机情况例:主要收入者死亡、离家出走、下落不明、被拘押、重疾或受伤的;遭遇家庭暴力、强暴的;火灾;离异;放假、停业等)
收入、财产标准
- 收入标准 : 较最低生活费低185%以下
- 财产标准 : 大城市(13,500万韩元)、中小城市(8,500万韩元)、农渔村(7,250万韩元以下)
- 金融财产 : 500万韩元以下(但,居住援助在700万韩元以下)
工资类型
生活援助、医疗援助、居住援助以及帮助利用社会福利设施、教育援助、燃料费、生育费、丧葬费、电费等
外国人援助标准
居韩外国人中属于下列情况的,
- 与大韩民国国民结婚的人;
- 与大韩民国国民配偶离婚或该配偶死亡后,赡养大韩民国国籍直系亲属的人;
- 根据难民法第二条第二款被认定为难民的人;
- 非本人原因引起的火灾、犯罪、自然灾害等遭遇损失的人;
- 其他保健福祉部部长认定需要紧急援助的人。